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50

550.启9:6.“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那时发现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性质;“马”表示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凭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背道而驰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其心智的内层以这种形式显现,以此表示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故关于他们的一些事有必要公之于众,这些事都是我从他们口中得来的,如:他们说:“人彻底堕落后,唯信岂不成了得救的唯一途径了吗?离了这条途径,我们如何出现在神面前?这岂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是生在罪中,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全然堕落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任何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行为对此能做什么呢?谁能凭自己做出任何好行为?谁能使自己洁净、得到赦免、称义和得救呢?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中不都潜藏着功德与自以为义吗?就算我们所行之事是善的,难道我们能行出一切、守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在一条(诫命)上犯了罪,就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来到世间,忍受痛苦的十字架受难?不是为了从我们身上拿走律法的谴责和咒诅,让我们与父神和解,单单成为功与义,因为这功与义可通过信归算给人吗?要不然,祂的到来有什么好处,或谁从祂的到来中受益?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难,也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顶住了谴责的权柄,那么邪恶还能谴责我们,良善还能救我们吗?所以,有信的我们有充分的自由随心所欲地思想、意愿、言说和行动,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光和利益,不招致社会法律的制裁,给我们带来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则声称,为了得救的缘故所做出的好行为是有害、险恶和被诅咒的;这些人当中还有些是长老。
这些就是我所听到的话;不过,他们私下里小声嘀咕的话更多,只是我没听清。而且,他们说话时毫无羞耻,无所顾忌,言行淫荡,根本不为任何罪恶而担忧,除非为了显得诚实而出于伪装担忧。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心智的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但是,如果直接靠近主救主自己,相信祂,行出良善,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是为了得救的缘故,人虽貌似凭自己而行,但仍相信是靠着主,那么他们说的所有这些话就都土崩瓦解。若非这些事貌似凭这个人来行出,就不会有任何信、任何仁被赐下,因而也就没有宗教信仰,从而没有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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