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170.(3)在创世之前,这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中的每一个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存的位格。然而,这一点并不符合理性,所以被称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参透:这三者拥有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说明,这个三位一体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绝不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此外,从前文明显可知,当神道成肉身时,因而创世之后所提供并存在的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一位神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这个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祂说话;最后当祂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走了祂的整个人体,包括肉和骨(马太福音28:1-8; 马可福音16:5, 6; 路加福音24:1-3; 约翰福音20:11-15),这与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祂为此向门徒作了活生生的见证,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若愿意,每个人由此都可以确信,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此,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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