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9.“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惑的说服造成的。这从“折磨”和“蝎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心智的昏暗,并把它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参看AE 548节);“蝎子”是指令人迷恋和窒息的说服(对此,也可参看AE 544节)。因此,“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关于令人迷恋,可以说令人窒息的说服力的性质和起源,可参看前文(AE 544节)。之所以说这种说服力令人迷恋,是因为它夺走对理智的使用,甚至到了除了一个拥有这种说服力的人所说的话外,理智或理性心智什么也看不见的地步;事实上,它立刻唤起一切同意的东西,模糊或掩盖一切不同意的东西;因此,心智因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而迷恋。之所以说这种说服力令人窒息,是因为它剥夺理解力如每个理性人那样自由思考,并将它的视觉延伸到各个方向的能力,当情况是这样时,呼吸就变得困难了;因为自主呼吸从理解力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此它也适应理解力的思维,正如心脏运动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并适应意愿的情感那样。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及其思维,心脏运动对应于意愿及其情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119, 3883–3896, 9281节)。我通过真实的经历得以获知,一种强烈的说服不仅具有令人迷恋的能力,还具有令人窒息的能力。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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