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48

548.“只可折磨他

548.“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这从“折磨”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在理解力上昏暗,不再看见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折磨”在此表示在理解力上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因为这话论及蝗虫及其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表示一种说服力,这种说服力具有这种性质:它能从理解力那里夺走真理之光,并带来地狱的虚假;因此,经上接着说“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因为“蝎子”表示这种说服力(可参看AE 544节)。经上说这蝗虫“折磨”,是因为前面说,蝗虫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以杀死他们,伤害但不杀死就是折磨。属于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的说服力也通过使理解力昏暗,并把它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而伤害它,尽管剥夺不了它理解和感知的官能;由于它被比作蝎子螫人时造成的疼痛,所以经上说它“折磨”。

“五个月”之所以表示只要人们处于这种状态,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种状态,“五”表示少许,因而也表示只要。“月”表示状态,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时间,如“时代”、“年”、“周”、“日”和“小时”,都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月”同样如此。“五”表示少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这个数字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因为数字10,100,1000表示大量和所有,因此“五”表示少许。表示大量的数字是由表示少许的数字五产生的,复合和衍生的数字从通过相乘构成它们,并且它们所源自的简单数字那里取得自己的含义(参看AE 429—430a,b节)。“五”也表示只要,因为经上说“五个月”,“月”在此表示一种持续的状态。“五个月”的这种含义似乎很遥远,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思维,属世思维从空间和时间,也从数字和测量值获得自己的概念;这些事物适合自然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取决于它们。但属灵思维没有任何确定的空间、时间、数字和测量值的概念。因此,“五个月”表示只要这种状态持续,也就是说,虚假说服的状态持续,理解力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就是这么长时间,这一点在世人看来,似乎很遥远,或说有些牵强,又显得很奇怪;但当虚假的说服被移除时,人若愿意,就会进入看见真理的官能,因为这种官能被赐给了每个人。

在圣言中,“五”表示少许和一些,同样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和类似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就像十个童女,其中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 2)

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是因为“天国”表示教会,“童女”也是;“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经上说“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是因为“五”表示他们中的一些人,或在一部分上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童女或处女”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她们都表示教会。

在主关于一个贵胄给他仆人英镑或弥拿(希腊银币)去做生意的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一个用一镑赚了十镑;另一个用一镑赚了五镑;因此,他们都有了权柄管理许多城。(路加福音19:13–20)

主提到了数字“十”和“五”,因为“十”表示大量,“五”表示少许;而他们的生意表示获得或购买天堂的聪明才干;管理城的“权柄”表示聪明和智慧,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有权柄管理城”表示有聪明和智慧;“管理十个城”表示大量,“管理五个”表示一些。

再者,在主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

财主告诉亚伯拉罕,他有五个弟兄,并请求打发拉撒路到他们那里去。(路加福音16:27, 28)

财主说,他有“五个弟兄”,是因为“五”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同样在主关于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比喻中:其中一个人为自己找的理由是,他买了五对牛,必须去试试(路加福音14:19)。在圣言中,“牛”表示属世情感,“五对牛”表示所有那些引离天堂的情感或欲望;他们被邀请所赴的“大筵席”表示在属灵营养或教导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谁看不出,在这四个比喻中,数字“五”涉及某个奥秘或某个内层真理,因为比喻是主所用的?

同样在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用迦南的嘴唇说话,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祭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8, 19)

“当那日”表示主的降临;“用迦南的嘴唇说话的埃及地的五城”表示那时一些属世的人将变成属灵的,并承认纯正教义的真理,出于仁之良善敬拜主。前面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223c节)。故此处经上提到“五城”,以表示那时的一些人,以及教义的一些真理。

同一先知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以及路加福音:

耶稣说,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在这些经文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可参看前文(AE 532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经文。有一条律法被赐给以色列人:

人若偷了一头牛,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出埃及记22:1)

此处“牛”在灵义上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以五牛赔一牛”表示人要为他所扭曲和消灭的东西作出足够的弥补;“偷”表示夺走,“宰或杀”表示消灭,“卖”表示扭曲。

在利未记5:16; 6:5; 22:14; 27:13, 15, 19, 27, 31; 民数记5:6–8中,“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也表示多到足够。七个丰年期间,法老从埃及地征收的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所表相同(创世记41:34; 47:24)。押尼珥用枪的后端所刺的亚撒黑的第五根肋骨(撒母耳记下2:23)也所表相同;“第五根肋骨”表示多到足以死亡;因为表示少许和一部分的所有人的这个数字,当论及品质时,也表示多到足够,当论及时间时,则表示只要。

由于这个数字表示一些或少许,以及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当数字所标注的一个大的数量出现在后面或前面时,它也表示一点和少数;因为那时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相对来说是少数。因此,在以赛亚书:

一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摩西五经:

在诅咒中,经上说,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利未记26:8)

福音书:

主用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了。(马太福音14:15–22; 马可福音6:38–43; 路加福音9:13–16; 约翰福音6:9–13)

那时他们收拾了“十二个篮子零碎”表示完全,因而表示教导的完全,也表示完全的赐福。

在路加福音,“五”表示少数:

五个麻雀不是卖两分钱吗?然而,在神面前,他们当中连一个也不忘记。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路加福音12:6, 7)

此处提到“五个麻雀”,因为五表示少数和相对于人来说价值很低的东西,因为经上后来说:“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谁都能看出,主不会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个数字,除非它具有意义。由于“五”表示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经上吩咐:

在帐幕以上他们要作十幅幔子,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连,那五幅幔子也要彼此相连。(出埃及记26:1, 3)

“十”表示整体上的所有或全部,“五”表示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595, 9604节)。


诠释启示录 #413

413a. 启6:1

413a. 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表示临到恶人的最后审判。这从下面的圣言经文清楚可知。“大日”所表示的最后审判既临到恶人,也临到善人;临到恶人的审判被称为“恼恨、发怒、愤怒、报仇的日子”,而临到善人的审判被称为“主来或降临的时候”、“祂的恩年”(year of good pleasure)、“救赎之年”、“拯救之年”。每个人,无论善恶,死后进入灵界时立即受审判,他要在灵界生活到永远,因为那时人立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而被标记出来;被标记出来上天堂的人与他后来所要到的某个天堂社群联系在一起,而被标记出来下地狱的人则与他后来所要到的地狱社群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去往那里之前,还有一段时间间隔,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做好准备;对善人来说,从世上的肉体那里附着于他们的邪恶会被抹除;对恶人来说,从教师和宗教那里表面上附着于他们的良善会被夺走;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丰富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 25:29)

这种延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而发生的,多种多样的情感可以被如此安排,并简化为一种主导爱,以至于人–灵可以完全变成他自己的爱。然而,其中有许多人,无论善恶,被留给了最后的审判;但只是那些因世上所获得的习惯而能过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的恶人,以及那些因无知和其宗教而充满虚假的善人;而其他人,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与他们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这都发生在最后审判之前。

最后的审判之所以被称为“神愤怒的大日”,是因为在被投入地狱的恶人看来,就好像是神出于怒气和愤怒如此行;只因那时临到他们的毁灭是从上面来的,也来自东方,就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那时他们陷入惊恐、悲伤和折磨。但主根本没有任何怒气,因为祂是爱和怜悯本身,是良善本身;纯粹的爱和良善本身不可能发怒;因为这违反它的本质。这种表象来自这一事实:当教会的最后状态到来时,也就是当地上,同时灵界的恶人如此大量增长,以至于至高的统治权倾向于他们那一边,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由此灭亡,并因这种灭亡,天使所住的天堂开始劳苦时,主就从那太阳展示祂的能量或力量,也就是展示祂的爱,以保护天使,修复劳苦并开始摇摇欲坠或变得虚弱的状态;凭这种能量和能力或力量,与本质上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就穿透众天堂到达下面的地方,也就是恶人聚集在一起的地方;他们因无法承受神性之爱的这种流注和同在,所以就开始颤抖,陷入剧痛和折磨;他们已经学会只在外在的言行上所伪装的良善和真理被驱散,他们那无非是邪恶和虚假的内在则被打开;由于这些内在与从里面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截然对立,然而他们已经将邪恶和虚假变成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经历这种颤抖,剧痛和折磨,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他们无法再忍受它们,于是就从那里逃离,投入在诸山和岩石之下的地狱,他们可以在那里处于其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前面所解释的话,即“他们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尤表这一切。

由此可见,为何经上提到“羔羊的愤怒”,为何最后的审判被称为“祂愤怒的大日”,尽管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其运作就本身而言,就是拯救所有人,因为它就是拯救的渴望或意愿,因而根本不是愤怒,而是爱。当一个能将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的恶灵升到天堂时,同样的情况会发生。当他到那里时,由于无法承受那里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他开始感到痛苦和折磨,甚至竭尽全力把自己扔下去,直到下入与他的邪恶相对应的地狱才得以安歇。

413b. 正是由于这种表象,还由于当他们行恶时,就会受到惩罚,所以圣言才经常将恼恨(indignation)、发怒(anger)、愤怒(wrath),甚至烈怒(fury)和报仇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但引用所有将这些东西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经文在此略过了,因为它们太多了;只引用少数经文,其中最后的审判被称为“耶和华和神的恼恨或愤恨、发怒、愤怒、报仇的日子”,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愤恨、怒气发热,使这地荒废;祂必从其中除灭罪人。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在祂怒气发热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憾,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9, 13)

“残忍和耶和华怒气发热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由于发热的是邪恶,发怒的是虚假,所以那日被称为“怒气发热的日子”。“必荒废,摇憾,离其本位的地”是指灵界的陆地,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我们世界上的一样;当最后的审判持续进行时,这些陆地就被“荒废,摇憾,离其本位”,因为那时,大山和小山都被推翻,山谷沉入沼泽,一切事物的面貌都发生变化。尽管如此,“地”在灵义上仍处处表示教会,因为在灵界,大地的面貌就像那些住在那里大地上的人中间的教会状态;因此,当教会灭亡时,大地也就灭亡了,因为它们构成一体;那时一个新地出现,以取代先前的地;但我们在我们的地上是不知道这些变化的。然而,它们必须公开,好叫人们可以明白“地必荒废,摇憾,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烈怒未临到你们的时候;耶和华发怒的日子还未临到你们的时候,在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可以隐藏起来。(西番雅书2:2–3)

此处“烈怒”和“耶和华发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耶利米哀歌:

在祂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耶和华的脚凳”表示在自然界对主的敬拜,因为整个天堂,连同世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就是一个人的形像(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至内层天堂构成头,其它天堂构成胸部和腿,地上的教会构成脚;因此,脚也表示属世部分;此外,众天堂停靠在与人类同在的教会上,如同一个人立于其双脚之上(可参看HH 87–102, 291–302节)。当因没有仁而不再有任何信时,因而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到来了,由此明显可知,“在祂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是什么意思。别处:

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无人逃脱,无人残存;我所抚育养大的,我的仇敌都灭尽了。(耶利米哀歌2:22)

“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是指最后的审判;“无人逃脱,无人残存;我所抚育养大的,我的仇敌都灭尽了”表示那时教会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也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无人逃脱,无人残存”表示没有良善和真理;“我所抚育养大的”表示那些属于教会,拥有一切属灵良善,或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灭尽他们的仇敌”表示邪恶和虚假。

启示录:

你的怒气临到了,审判死人、将赏赐给你的众仆人和那些敬畏你名的人、毁灭那些毁灭大地者的时候也到了。(启示录11:18)

这些话清楚表明,“怒气”或“发怒的日子”表示最后的审判,因为经上说:“你的怒气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发怒踹下众民,在烈怒中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63:4, 6)

此处论述了主的争战,祂通过争战征服众地狱;故此处论述了祂在世时所实现的一次最后审判;因为通过争战,也就是被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祂征服了众地狱,并由此施行了一次最后审判。旧约圣言提到的“耶和华发怒和愤怒或烈怒的日子”就表示这次审判;但启示录提到的“祂发怒的日子”表示如今所实现的最后审判。主在世时施行了一次最后审判(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46节)。“我发怒踹下众民,在烈怒中使他们沉醉”在此表示对众地狱的征服;“救赎之年”表示临到得救的善人的审判。

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的恩年或悦纳之年和我们的神报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2)

又: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与“祂发怒和愤怒或烈怒之日”一样,表示最后的审判,因为报仇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与发怒和愤怒或烈怒的一样,也就是说,是由于表象。那些否认神性,内心和头脑里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对它们所来自的主怀有敌意的人(他们都是过着邪恶生活的人),都被投入地狱;由于这一切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仇敌身上,或说对待他们就像对待仇敌一样,所以报仇和发怒一样,被归于主(对此,可参看前文)。“报应之年”与“报仇之日”所表相同,但它论及虚假,而“报仇之日”论及邪恶;“锡安的争辩”表示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弃绝;“锡安”表示教会。在其它地方,最后审判之时也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察罚的日子”、“杀戮的日子”、“降临的日子”、“主来或主降临的日子”(玛拉基书3:2; 马太福音24:3, 27, 37,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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