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从“人”和“杀死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参看AE 546节);“杀死他们”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摧毁(对此,参看AE 315节),但在此是指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杀死人”的含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中;事实上,这种官能是每个人区别于野兽的属灵能力本身。这种官能是人永远摧毁不了的,因为他若真的摧毁了它,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了。表面上看,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似乎已经摧毁了它,因为当阅读圣言,或从别人那里听到圣言时,他既不理解真理,也感知不到良善;但他却没有摧毁理解和感知的官能本身,只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前提是他处于他出于邪恶所确认的虚假;因为那时,他不喜欢听真理,他看上去好像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但如果造成阻碍的虚假说服被移除,他就会像一个属灵-理性的人那样理解并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
我获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地狱团伙中有许多人已经确认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由此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想听到任何真理,更不想理解它;于是,其他人就对这些人形成一个观点:他们不能理解真理。但当虚假的说服从这些灵人那里被移除时,他们就获得理解真理的能力和官能,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一样;不过很快,他们陷入他们以前的状态,又觉得自己似乎不能理解真理了;事实上,他们因理解了而极其愤怒,然后声称这仍不是真理。因为正是属于意愿的情感构成属于人的一切理解;理解力的生命本身来自情感。请想一想,任何人能不能在没有情感的情况下思考,情感能否不是思维的生命本身,因而不是理解力的生命。我们说情感,意思是说属于爱的情感,或在其延续中的爱。这清楚表明,人的确能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种事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然而,他仍不会因此摧毁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他若真的能摧毁,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因为人本身就在于这种官能。正是凭借这种官能,人死后会活着,那时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因为神性与这种官能结合。因此,尽管就其两种生命,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而言,一个人可能会厌恶神性;然而,凭借他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他仍拥有与神性的结合,从而活到永远。由此可见,“有话赐给蝗虫,不许它们杀死人”表示他们仍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获取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又因祂照着教会的教义而被敬拜,故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事物,从普遍意义上说,是指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耶和华的“名”所表示的,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不会赋予其它名字,而神的品质就是祂藉以被敬拜的一切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样的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其实没有丝毫敬拜和宗教信仰可言。
因此,人若牢记凡出现在圣言中的“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自己就能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的意思: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告明耶和华,呼求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慕就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他从日出之地呼求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就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他们要在耶和华立祂名的地方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等)
谁看不出,这些经文中的“名”并非单单指名字?
人同样能自己理解新新约中主的“名”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凡接待祂的,凡信祂名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他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23:39;路加福音13:35; 19:38)
主的人身也是父的名,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以及出埃及记23:20-21;耶利米书23:6;弥迦书5:4)
其他人的“名”也指敬拜的品质,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等)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为自己获取,以及教导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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