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从“人”和“杀死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参看AE 546节);“杀死他们”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摧毁(对此,参看AE 315节),但在此是指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杀死人”的含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中;事实上,这种官能是每个人区别于野兽的属灵能力本身。这种官能是人永远摧毁不了的,因为他若真的摧毁了它,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了。表面上看,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似乎已经摧毁了它,因为当阅读圣言,或从别人那里听到圣言时,他既不理解真理,也感知不到良善;但他却没有摧毁理解和感知的官能本身,只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前提是他处于他出于邪恶所确认的虚假;因为那时,他不喜欢听真理,他看上去好像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但如果造成阻碍的虚假说服被移除,他就会像一个属灵-理性的人那样理解并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
我获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地狱团伙中有许多人已经确认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由此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想听到任何真理,更不想理解它;于是,其他人就对这些人形成一个观点:他们不能理解真理。但当虚假的说服从这些灵人那里被移除时,他们就获得理解真理的能力和官能,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一样;不过很快,他们陷入他们以前的状态,又觉得自己似乎不能理解真理了;事实上,他们因理解了而极其愤怒,然后声称这仍不是真理。因为正是属于意愿的情感构成属于人的一切理解;理解力的生命本身来自情感。请想一想,任何人能不能在没有情感的情况下思考,情感能否不是思维的生命本身,因而不是理解力的生命。我们说情感,意思是说属于爱的情感,或在其延续中的爱。这清楚表明,人的确能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种事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然而,他仍不会因此摧毁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他若真的能摧毁,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因为人本身就在于这种官能。正是凭借这种官能,人死后会活着,那时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因为神性与这种官能结合。因此,尽管就其两种生命,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而言,一个人可能会厌恶神性;然而,凭借他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他仍拥有与神性的结合,从而活到永远。由此可见,“有话赐给蝗虫,不许它们杀死人”表示他们仍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
132.“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在教会,他们当中有些人将信从仁分离,并声称唯信得救。“妇人耶洗别”表示脱离仁之信。当通过灵义将接下来的事一系列展开,并将它们与这信对比时,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因为这些就是亚哈之妻耶洗别的恶行:
她去事奉巴力,在撒玛利亚为他筑坛,又做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她杀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她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
她以诡计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列王纪上21:6-7等)
由于这些恶行,以利亚预言她说,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她从擦粉所站的窗户被扔下来,她的血溅在墙上和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0-33)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和预言部分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故这些经文也不例外。它们表示脱离仁之信,这一点从灵义,以及将它们合起来明显可知。因为“去事奉巴力”、“为他筑坛”和“做亚舍拉”表示事奉各种欲望,或也可说,事奉魔鬼,既不思想任何恶欲,也不思想任何罪,正如那些没有仁爱与生活的教义,只有信之教义的人所行的。“杀先知”表示毁灭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想杀以利亚”表示想毁灭圣言本身;“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表示毁灭教会,因为“葡萄园”是指教会;吃她的“狗”表示欲望;“从被扔下来,血溅在墙上并被马践踏”表示它们的毁灭,因为“窗户”表示在光中的真理,“血”表示虚假,“墙”表示在表层的真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事合在一起,便与脱离仁之信相吻合。这一点从启示录中接下来的事进一步得以证实,经上在那里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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