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46

546.“惟独要伤害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诠释启示录 #248

248.启3:20.

248.启3:20.“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主的永恒同在。这从“门或门口”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或门口”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准许进入天堂或教会方面的主,在内义上是指来自祂的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真理被准许进入天堂(对此,参看AE 208节)。由于此处主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祂的永恒同在,同时表示祂准许进入天堂的永恒意愿,祂也的确准许进入;祂将自己与那些接受祂的人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实现,所以经上接着说:“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经上提到了“门”,故也提到“敲门”,“敲门”表示主将自己与人结合,并将天堂的祝福或幸福传给他的永恒意愿。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神性之爱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希望他们可以接受祂,或说神性之爱在于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的意愿,还在于他们可以接受它的意愿。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人接受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实现,这些是从主发出,并被接受的神性事物,这些是神性,故主自己在它们里面,所以主与天使和世人的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爱的信实现。“我站在门外叩门”尤表将这些事物赐给人,并把它们植入他的意愿或渴望。

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里面有两样东西要藉着主的永恒同在和祂将自己与一个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第一样东西是,他拥有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的方法和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善意或恶意地思考主和邻舍;如果他善意地思考,门就打开,如果他恶意地思考,门就关闭。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不是来自人和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主永远同在,并通过祂的永恒同在而赐予人这种方法和能力;但恶意思考主和邻舍来自人自己和他的自我。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藉着主与他的永恒同在,以及主将自己与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的第二样东西是,人能放弃邪恶;他放弃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打开门并进入。只要邪恶在人的思维和意愿中,主就无法打开并进入,因为这些邪恶会反对或阻挡,并关闭这门。此外,主恩准人认识思维和意愿的邪恶,也认识将要驱散这些邪恶的真理;因为圣言已经赐下,这些事在那里披露了。

由此可见,为了人若愿意,就可能被改造,没有什么东西是缺乏的;因为一切改造的方法都在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留给了人;不过,要清楚地知道,这种自由或自由意志来自主,如前所述;主由此实现改造,只要人出于被赐予每个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去接受。接受必须完全在人那一方,这由“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来表示。一个人因没有感知到流注而在起初不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主,只要后来他从圣言相信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这无关紧要;因为主实现这些事,尽管人不知道这一事实;这一切通过“我站在门外叩门”所表示的主的永恒同在而实现。简言之,主愿意人凭自己放弃邪恶,实行良善,只要他相信如此行的能力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渴望人那一方是接受的;只有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动,尽管这是靠着主时,接受才能被赐下。因此,某种回应的能力被赋予人,这就是他的新意愿。

由此可见,那些声称人唯信称义和得救,因为他不能凭自己行善的人犯多么严重的错误。这种信仰,除了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外,还会是什么呢?这样做的人什么都接收不到。那些以为自己能通过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而使自己接收流注的人也犯了错;因为这些事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人不去思想和实行邪恶,并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貌似凭自己把自己引向生活的良善;人若如此行,就使自己成为乐于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在主面前是有效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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