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276.“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我们知道,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人们用歌唱和相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琴;号和鼓对应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因着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一书。“琴”表示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他。(诗篇33:2)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赞你!(诗篇43:4)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赞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琴瑟啊,你要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你们要以感谢向耶和华歌唱,要弹竖琴颂赞我们的神。(诗篇147:7)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欢乐,要弹竖琴,用琴和歌声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约伯记30:31;以赛亚书24:7-9; 30:31, 32;启示录14:2; 18:22)
正因“竖琴”对应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故大卫通过弹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约翰所听见的琴声其实不是琴声,而是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参看下文(66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