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94.我看见一道美丽的火焰,具有各种颜色,包括紫色,还有亮红色,以及略带一种漂亮红丝的颜色。我还看到这火焰贴到一只手上,先是贴到手背上,然后贴到手掌或掌心上,从那里绕着手舔了一圈。这个景象持续了一段时间;然后,这手连同其火焰之光移到远处,以亮光充满它所停留的地方。这手在那光辉中退去,然后这道火焰的颜色变成一只鸟。一开始,这鸟和火焰的颜色一样,并且它的颜色以同样的方式闪闪发光;但后来,这些颜色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并随着它们改变,这鸟的生命活力也发生变化。它飞来飞去,先是在我头上盘旋,接着在我面前飞入一个类似神龛的小室。它向前飞得越远,其生命活力就越衰退,直到最后它变成石头。起初,它的颜色就像珍珠,但后来变成黑色;尽管没有生命,但它仍能飞行。
当这鸟在我头上盘旋,并尚有生命活力时,只见一个灵人通过腰部到胸部从下面上来。他想把这只鸟带走,但不是因为它太漂亮了;我周围的灵人阻止了他,因为他们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然而,从下面上来的这个灵人极力说服他们相信:主与他同在,因此,他是照主的教导这样做的。尽管他们大多数人不信这话,但不再阻止他带走这鸟。可就在这时,从天而降的一股流注迫使他撒手,很快就让这只鸟从他手中挣脱飞走了。
这事过后,我周围全神贯注观察这鸟及其连续变化的灵人彼此谈论它,并且谈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觉得这种景象必然具有某种属天的含义。他们知道,这火焰表示属天之爱及其情感;它所贴近的手表示生命及其能力;颜色的变化表示在智慧和聪明方面的生命变化;这鸟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火焰表示属天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而鸟表示属灵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属天之爱是指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指对邻之仁。这鸟在颜色和生命上发生变化,直到变成石头,表示属灵生命在聪明方面的连续变化。
他们还知道,通过腰部到胸部上来的灵人具有强烈的说服力,顽固坚持这一虚假信仰:他们在主里面,以致他们认为自己所行的一切,无论多么恶毒,都是照主的旨意而行的。不过,他们无法由此知道这种表象指的是谁。最后,他们从天上得到指教,原来指的是火星居民。贴到手上的火焰表示他们的属天之爱,他们当中许多人仍保留这爱。起初,也就是当颜色美丽,生命具有活力之时的鸟,表示他们的属灵之爱;但变成石头、没有生气,最终变成黑色的鸟,表示那些背离爱之良善、专注于邪恶,然仍认为他们在主里面的火星居民。从下面上来,并想带走这鸟的那个灵人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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