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3–12
542.启9:3–12.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表示在教会,他们因地狱的虚假而变得肉体感官化(543节);“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表示他们的说服力,以及它的效果和大能(544节)。
“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545节);“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546节)。
“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547节);“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548节);“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549节)。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550节);“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却是徒劳(551节)。
“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推理起来就像一个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来推理的人(552节);“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553节);“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554节)。
“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或说对属世真理的情感(555节);“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作为智力或理解力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556节)。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557节);“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好像来自从圣言所理解的教义真理的推理,他们必须为它们激烈争战(558节)。
“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559节);“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560节);“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561节)。
“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他们接受来自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的流注(562节);“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它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563节)。
“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表示对教会毁灭的一种哀悼,以及随后对它进一步毁灭的哀悼(564节)。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373, 381—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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