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3–12
542.启9:3–12.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表示在教会,他们因地狱的虚假而变得肉体感官化(543节);“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表示他们的说服力,以及它的效果和大能(544节)。
“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545节);“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546节)。
“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547节);“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548节);“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549节)。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550节);“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却是徒劳(551节)。
“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推理起来就像一个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来推理的人(552节);“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553节);“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554节)。
“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或说对属世真理的情感(555节);“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作为智力或理解力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556节)。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557节);“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好像来自从圣言所理解的教义真理的推理,他们必须为它们激烈争战(558节)。
“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559节);“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560节);“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561节)。
“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他们接受来自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的流注(562节);“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它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563节)。
“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表示对教会毁灭的一种哀悼,以及随后对它进一步毁灭的哀悼(564节)。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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