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3–12
542.启9:3–12.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表示在教会,他们因地狱的虚假而变得肉体感官化(543节);“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表示他们的说服力,以及它的效果和大能(544节)。
“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545节);“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546节)。
“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547节);“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548节);“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549节)。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550节);“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却是徒劳(551节)。
“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推理起来就像一个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来推理的人(552节);“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553节);“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554节)。
“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或说对属世真理的情感(555节);“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作为智力或理解力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556节)。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557节);“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好像来自从圣言所理解的教义真理的推理,他们必须为它们激烈争战(558节)。
“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559节);“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560节);“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561节)。
“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他们接受来自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的流注(562节);“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它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563节)。
“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表示对教会毁灭的一种哀悼,以及随后对它进一步毁灭的哀悼(564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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