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2.启9:3–12.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蜇人的折磨一样。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表示在教会,他们因地狱的虚假而变得肉体感官化(543节);“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表示他们的说服力,以及它的效果和大能(544节)。
“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表示他们不可伤害来自圣言字义的任何又真又活的知识或科学,也不可伤害其中的任何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545节);“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546节)。
“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547节);“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548节);“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蜇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549节)。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550节);“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却是徒劳(551节)。
“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当人变得感官化时,他推理起来就像一个出于对真理的理解来推理的人(552节);“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表示当进行推理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有智慧,并且获胜了(553节);“脸面好像人的脸面”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554节)。
“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是对真理的属世情感,或说对属世真理的情感(555节);“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作为智力或理解力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556节)。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为了争战而给自己束上的说服,属灵的理性人或理性的属灵人的真理无法战胜这些说服(557节);“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好像来自从圣言所理解的教义真理的推理,他们必须为它们激烈争战(558节)。
“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559节);“尾巴上有毒刺”表示通过它们欺骗的狡猾(560节);“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561节)。
“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表示他们接受来自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纯感官化的人所在的地狱的流注(562节);“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表示它的品质,即:它对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具有毁灭性(563节)。
“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表示对教会毁灭的一种哀悼,以及随后对它进一步毁灭的哀悼(564节)。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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