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41

541.“日头和天空

541.“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这从“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因这坑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是指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变成幽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这坑的烟”是指因来自地狱的密集虚假,因而是指因地狱的虚假。“烟”表示密集的虚假,“无底坑或深渊之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参看AE 536–539节)。“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都变成了幽暗,因为在天使天堂,主是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那里的一切光,并光照天使的视觉和理解力;因此,当这太阳在那里昏暗时,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它因来自地狱的虚假而昏暗,或说造成昏暗的,是来自地狱的虚假。那些纯属世的人对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一切否认都来自使天堂之光变成幽暗的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人在幽暗中看神性事物,因而看它们为幽暗,由此否认它们。此外,当天堂之光流入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时,它在灵界也实际变成幽暗。正因如此,恶人不仅看不见、不理解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还从心里否认它们。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的一切光,因而产生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经上还说“天空”也昏暗了,意思是真理之光,因为天空从太阳那里发光。诗篇中的“天空”所表相同: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诸天;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诗篇36:5; 57:10; 108:4)

“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因此,复数形式的“天空”表示甚至直达最高层天堂的神性之光,在那里,这光在最高层级。诗篇77:17; 78:23–24中的“天空”具有相同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180

1180.“因为神已

1180.“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表示因他们的弃绝,或因他们对这些的弃绝。这从“伸冤”的含义清楚可知,“伸冤”是指照着行为报应,因而是指把“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扔进地狱,进而把他们从他们以前所在的地方赶出去。

(续)

(3)主为每个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一个人无论身处何种宗教,都能得救。因为他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当避开它们时,他就知道当行的良善和当信的真理。在避开邪恶之前,他所行的良善和所信的真理本身不是良善和真理,因为它们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在此之前,它们不是良善和真理本身,因为那时,它们在人里面没有生命,或说没有活在人里面。一个竭尽所能地知道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却不避开邪恶的人,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邪恶吞没或逐出,以至于他变得愚蠢,即便在世上没有变得愚蠢,后来也会变得愚蠢。而一个知道很少的良善和很少的真理,却避开邪恶的人,会知道这些良善和真理,还会学到更多,并变得智慧,即便在世上没有变得智慧,后来也会变得智慧。因此,既然凡持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当避开的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并因避开它们而知道当行的良善和当信的真理,那么清楚可知,主为每个持有某种宗教信仰的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

对基督徒来说,这个方法或媒介存在于一切完全之中;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来说,它也存在,只是没有存在于完全之中。把他们区分开来的剩下的一切,要么是本身无关紧要的仪式,要么是可行、可不行的良善,或可信、可不信的真理,但人仍可以得救。邪恶被移除后,人就能看到良善和真理的品质;基督徒从圣言中看到它,伊斯兰教徒从《古兰经》中看到它,外邦人或异教徒从他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中看到它。基督徒从圣言中看到,神是一,主是世界的救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必须有洗礼和圣餐;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他出于真理相信这些事,并且他若没有处于邪恶,还会出于良善做这些事。与这些和十诫不一致的其它一切,他都会忽略。伊斯兰教徒从《古兰经》中看到,神是一,主是神的儿子,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邪恶。他若照后者行事,并相信前者,也会得救。外邦人或异教徒从他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中看到,有一位神,要尊祂为圣,要敬拜祂,良善来自祂;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邪恶。他若照后者行事,并相信前者,就会得救。由于大多数外邦人或异教徒都觉得神是人,而神-人就是主,所以死后,当他们被天使教导时,就承认主,后来从主那里接受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他们不会因没有洗礼和圣餐而被定罪;圣餐和洗礼是只给那些拥有圣言,并从圣言知道主之人的;它们是主教会的象征,也是见证和保证,即: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相信和生活的人将得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