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5

535.“我就看见一

535.“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从“星”、“落”和“从天上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参看AE 72, 402节);“落”和“从天上落”是指灭亡,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当被否认、歪曲时,就灭亡了。因为这本书不是论述那些否认真理的人,而是论述那些歪曲它们的人。事实上,那些否认真理的人不在那些在“先前的天”里面,当最后审判之日从那里被扔进地狱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死后随即被扔进地狱。本书论述的是那些因种种原因歪曲真理的人,因为这些人为自己造了后来被摧毁的天堂。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是被那些承认圣言,但却用它来支持自己的爱,支持来自自我聪明的原则之人歪曲的,因为他们就这样把圣言的真理变成虚假,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此灭亡。由此可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歪曲了,从而变成虚假(参看AE 517节)。

“落”或“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灭亡,也就是在天堂不再有一席之地,而是从那里被扔下去,并与地狱结合,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无底坑”表示地狱,邪恶之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在启示录,“从天上落到地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角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所表相同: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路加福音10:18)

“撒但”表示摧毁真理的一切虚假,因为这些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撒但”,而摧毁良善的邪恶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魔鬼”,因此“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一切虚假都从天堂被扔下去。所以在启示录:

大龙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了。(启示录12:8, 9)

由此可见,“落或摔下去”、“落”、“从天上被摔在地上”表示在天堂不再有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因而表示灭亡,“地”在此也表示被诅咒之物,如前所示(AE 304g节)。

由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所以那些为了确认生活的邪恶而通过解释来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就把自己从天堂转移,并转向地狱。因为天堂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而人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因此,天堂通过圣言与世界结合。也正因如此,圣言被称为“约”,“约”就是结合。这就是为何那些将圣言应用于生活的邪恶和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原则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那些不与天堂结合的人就与地狱结合;因为人必须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他不允许悬在这两者之间。但对那些将圣言应用于诸如与生活的良善一致的那些虚假,就是没有圣言的正直的外邦人,以及教会中相信主,并过着良善生活的简单人所拥有的那种虚假的人来说,主也将他们的虚假应用于良善,并它们转向天堂,因为他们从他们的虚假仰望良善。事实上,天堂里的本质事物是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就等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为在天堂,根据这良善,每个人都是真理、聪明和智慧的接受者。这清楚表明,此处由“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所表示的歪曲来自圣言的真理是什么意思。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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