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从“星”、“落”和“从天上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参看AE 72, 402节);“落”和“从天上落”是指灭亡,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当被否认、歪曲时,就灭亡了。因为这本书不是论述那些否认真理的人,而是论述那些歪曲它们的人。事实上,那些否认真理的人不在那些在“先前的天”里面,当最后审判之日从那里被扔进地狱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死后随即被扔进地狱。本书论述的是那些因种种原因歪曲真理的人,因为这些人为自己造了后来被摧毁的天堂。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是被那些承认圣言,但却用它来支持自己的爱,支持来自自我聪明的原则之人歪曲的,因为他们就这样把圣言的真理变成虚假,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此灭亡。由此可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歪曲了,从而变成虚假(参看AE 517节)。
“落”或“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灭亡,也就是在天堂不再有一席之地,而是从那里被扔下去,并与地狱结合,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无底坑”表示地狱,邪恶之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在启示录,“从天上落到地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角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所表相同:
耶稣说,我看见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路加福音10:18)
“撒但”表示摧毁真理的一切虚假,因为这些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撒但”,而摧毁良善的邪恶所在并来自的地狱被称为“魔鬼”,因此“撒但像闪电一样从天上坠落”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一切虚假都从天堂被扔下去。所以在启示录:
大龙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了。(启示录12:8, 9)
由此可见,“落或摔下去”、“落”、“从天上被摔在地上”表示在天堂不再有地方,而是在地狱有地方,因而表示灭亡,“地”在此也表示被诅咒之物,如前所示(AE 304g节)。
由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所以那些为了确认生活的邪恶而通过解释来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就把自己从天堂转移,并转向地狱。因为天堂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而人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因此,天堂通过圣言与世界结合。也正因如此,圣言被称为“约”,“约”就是结合。这就是为何那些将圣言应用于生活的邪恶和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原则的人不能与天堂结合;那些不与天堂结合的人就与地狱结合;因为人必须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他不允许悬在这两者之间。但对那些将圣言应用于诸如与生活的良善一致的那些虚假,就是没有圣言的正直的外邦人,以及教会中相信主,并过着良善生活的简单人所拥有的那种虚假的人来说,主也将他们的虚假应用于良善,并它们转向天堂,因为他们从他们的虚假仰望良善。事实上,天堂里的本质事物是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就等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为在天堂,根据这良善,每个人都是真理、聪明和智慧的接受者。这清楚表明,此处由“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所表示的歪曲来自圣言的真理是什么意思。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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