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9
1.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
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3.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
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
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
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
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8.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
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
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
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
12.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13.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
14.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
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
16.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
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
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
19.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以至于不可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金、银、铜、石、木的偶像。
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
诠 释
533.启9:1, 2.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第五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了教会的状态,即它完全改变了(534节);“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535节);“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536节)。
“他开了无底坑”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这些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537—538节);“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示由此而来的从尘世和肉体之爱出来的密集虚假(539—540节);“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541节)。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