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3

启示录91.第五

启示录9

1.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

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3.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

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

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

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

7.蝗虫的样子好像预备出战的马;头上戴的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人的脸面。

8.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

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

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

11.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按着希伯来话,他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他有名叫亚玻伦。

12.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此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

13.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

14.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把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释放了。

15.那四个天使就被释放,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第三部分。

16.马兵军队的数目有二万万;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

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

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

19.它们的能力是在口里和尾巴上;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

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以至于不可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金、银、铜、石、木的偶像。

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

 

533.启9:1, 2.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

“第五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显明了教会的状态,即它完全改变了(534节);“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被歪曲,因而变成虚假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535节);“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536节)。

“他开了无底坑”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这些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537—538节);“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示由此而来的从尘世和肉体之爱出来的密集虚假(539—540节);“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541节)。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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