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2

532.由于在圣言中

532.由于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和状态,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那里获得自己的含义,简单数字主要是2、3、5、7,所以重要的是要说明,在圣言中,这些数字表示什么,此处“三”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祸哉!祸哉!祸哉!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于一个事物和状态的某种东西(可参看AE 203, 429节);更大的复合数字与经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简单数字是2、3、5、7(可参看AE 430a节)。

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与所有一大群人必被藐视;余剩的人甚少又不强壮。(以赛亚书16:14)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他的荣耀”和他的“一大群人”表示这些虚假本身;“三年之内,摩押的荣耀必被藐视”表示完整并完结之物;故经上说“余剩的人甚少”,这表示它必不在了;经上提到了“三年”,“三年”表示完结,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要知道,“三年”与“三个月”、“三个七日”、“三天”、“三个小时”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在灵义上表示状态,“三次”,无论大还小,都表示一个完全的状态。

同一先知书:

我仆人以赛亚怎样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关于埃及和古实的预兆奇迹,照样,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带走,无论老少,都露身赤脚。(以赛亚书20:3–4)

“埃及”和“古实”不是指埃及和古实,相反“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古实”表示敬拜方面的外在人或属世人;当这属世人没有一个内在属灵人时,它也没有真理或良善,因为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从主经由属灵人而来的流注;当属世人或外在人没有真理或良善时,就它里面的事物而言,它就像一个“露身赤脚”的人。“亚述王必将埃及的俘虏和古实被掳走的人群露身赤脚地带走”表示那时将只有基于虚假的推理,这些事物将进行摧毁。亚述王要带走“老少”表示一切纯真和一切智慧都将灭亡;先知“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代表它们完全和彻底的毁灭,“三年”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因而表示彻底的毁灭。

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何西阿书6:2)

“过两天使我们苏醒,第三天使我们兴起”表示改造和恢复教会;“第三天”表示完全的改造和恢复,故经上说那时“祂必兴起”。显然,所指的,不是两天,也不是第三天。

由于数字三表示完整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所以在代表性教会,每当有某种完整的事物要被代表时,这个数字就会被采用和使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物清楚看出来;出埃及记:

他们走三天的路程,并祭祀。(出埃及记3:18; 5:3)

出埃及地的第三个月,他们来到西乃山。(出埃及记19:1)

到第三天叫他们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1, 15–16, 18)

埃及全地有黑暗三天之久。(出埃及记10:22–23)

利未记:

三年之久,栽种在迦南地的树的果子不可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祭肉不可剩下到第三天。(利未记7:16–18; 19:6–7)

民数记:

在第三天和第七天,除污秽的水要洒在不洁之物上。(民数记19:11–22)

那些摸了被杀之人的,要在第三日和第七日被洁净。(民数记31:19–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吩咐百姓,三日之内,他们要过约旦河。(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呼唤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是耶和华呼唤撒母耳。(撒母耳记上3:1–8)

约拿单叫大卫藏在田野,直到第三日晚上;后来约拿单要向石头旁边射三箭,之后大卫在约拿单面前俯伏在地,拜了三拜。(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

有三样灾供给大卫,他从其中选了一样,就是七年的饥荒要降临,他要在他敌人面前逃跑三个月,地上要有三日的瘟疫。(撒母耳记下24:11–13)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把水倒在燔祭和木柴上三次,他们就倒了三次。(列王纪上18:34)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12:40)

但以理书:

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但以理书10:2–4)

申命记:

第三年是什一奉献之年。(申命记26:12)

马可福音:

主论到那栽葡萄园的人说,他三次打发他的仆人,后来打发他的儿子。(马可福音12:2, 4–6; 路加福音20:12–13)

马太福音:

主对彼得说,鸡叫两次以先,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69–75; 路加福音22:34, 57–61; 约翰福音13:38)

约翰福音: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你喂养我的羔羊和羊;第三次彼得就忧愁起来。(约翰福音21:15–17)

马太福音:

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路加福音13:21)

路加福音:

主说,我今天、明天治病,第三天我就完全了。(路加福音13:32–33)

马太福音:

主说,祂要在地心三日三夜。(马太福音12:40)

祂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6:21; 17:22–23; 20:18–19; 路加福音18:32–33; 24:46)

祂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27:40; 约翰福音2:19–20)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

耶稣在第三时辰被钉十字架。(马可福音15:25)

马太福音:

当主说,成了,并气绝时,有黑暗笼罩大地三小时之久,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37; 约翰福音19:30)

主在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28:1; 马可福音16:2; 路加福音24:1; 约翰福音20:1)

由此可见,数字“三”表示完结或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无论大小。许多复合数字都从这个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如6,9,12,60,72;这些数字因此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30,300,3000也一样;因为如前所示,复合数字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字获得自己的含义。此外,要知道,在圣言中,数字“三”论及真理,“二”和“四”论及良善;因为“二”和“四”表示完全,属灵的结合是爱,一切良善都属于爱;而属灵的完全由真理形成。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具有意义,就会认为并相信,当经上提到数字二和三,以及三和四时,所表示的,只是二和三,或少数,而它们表示所有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如在以下经文中。

以赛亚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论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少数余剩;经上之所以拿橄榄树抖动作对比,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在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树枝”表示由此而来的真理;“两三”表示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少数人,“两”表示良善,“三”表示真理;“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四”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五”表示少数。由于“四五”表示处于良善的少数人,所以经上说“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多结果子的橄榄树”表示教会中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些数字的含义,所以经上说“两三”、“四五”,而不说两个和三个,四个和五个。

阿摩司书:

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阿摩司书4:8)

这论述的是在教会结束时,真理的缺乏,并表示那时,那些出于属灵情感渴慕真理的人将在教义中找不到任何真理,无论他们在哪里寻找。因此,经上说:“两三个城游荡到一个城去喝水,却不得满足。”“两三个城”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城”表示教义的真理;“喝水”表示学习真理;“游荡”表示寻找;“不得满足”表示没有找到本身为真理的真理。经上之所以提到“两三个城”,是因为“两三”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

撒迦利亚书:

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在良善方面的荒废;“全地中的两分必被剪除而死”表示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全地中”表示整个教会,“两分”表示一切良善。“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试炼他们”表示真理的某种东西将存留,但几乎没有任何纯正真理,“三分之一”表示存留的真理;“使他们经火”表示必须证明这些真理,看它们是否纯正;“被火试炼”是指被爱之情感证明;真理若与这情感不一致,就不是纯正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当爱之良善在教会中灭亡时,真理就不成为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获得自己的本质。

这清楚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所表示的,不是两三个人,而是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主的“名”也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参看AE 102, 135节)。

这也清楚表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表示什么:

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这些话表示,主降临之后,就是当祂自己被人认识,圣言的内层被祂揭示,并与祂同在时,无论总体上的教会,还是具体的教会之人,都会有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之间的纷争在里面;这由“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来表示;“家”表示总体上的教会和具体的教会之人,“三”表示真理,“两”表示良善;经上说“五口将要分裂”表示这种纷争将存在于那些被改造的人中间;因此,经上补充说: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3)

“父亲”表示教会的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谁看不出,此处不会用到数字五、二和三,除非它们具有意义?在圣言中,当“二或两”和“三”相随时,“五”表示一切;但当数字“十”或“二十”在前或随后时,“五”表示一些和少数。

类似事物由十诫中耶和华必追讨父母罪的“三四代”或“第三和第四代子孙”(出埃及记20:5; 民数记14:18; 申命记5:9–10)来表示。“三四代”表示所有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第三代”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第四代”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邪恶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三”表示虚假,“四”表示邪恶。谁看不出,在子孙身上追讨父母的罪,甚至直到三四代违反神性公义?因为主教导:

惟有犯罪的灵魂,却必死亡;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公义要归自己,恶人的邪恶也要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24:16; 列王纪下14:6)

这清楚表明,“三四代”不是指第三代和第四代,而是指这些数字所表示之物。阿摩司书(1:3, 6, 9, 11, 13; 2:1, 4, 6)中的“三番四次地犯罪”表示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仅仅数字就包含何等大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而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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