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3

53.启1:10.“

53.启1:10.“我在灵里”表示当有启示时的一种属灵状态。这从“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灵里”是指被带入灵人和天使所处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一种属灵状态。当一个人进入其灵的状态时,他就被带入这种状态,因为每个人就其内层而言,都是一个灵(参看《天堂与地狱》,432–444节)。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会看到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就像看自然界的物体那样清晰;但由于那时他所看到的物体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这些物体本身是属灵的;诸如属于天上智慧的那类事物可以说都以一种属世的形像呈现在他面前。通过这种方式,神性事物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正因如此,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启示录所描述的约翰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此外,这类事物的性质可从关于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的阐述和说明得知(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

当人在身体中时,他看不到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除非他灵的视觉被打开;当这种视觉被打开时,他就会看见它们。约翰以这种方式看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众先知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它们,所以他们被称为“先见”,经上说他们的眼睛开了。在古代,天使也以这种方式被看见,主在复活之后也被门徒如此看见。这种视觉是属灵人的视觉;由于在这种状态下,一切都代表性地出现,所以这种视觉在约翰里面被打开。对这种视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天使当被世人看到时,取了人的形式,当他们从世人眼前消失时,就放下了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时天使以自己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出现在世人的灵的视觉面前,而不是出现在他们的肉眼视觉面前,那时灵的视觉被打开了。这一点从主复活之后被门徒看见明显看出来,那时祂自己向他们显明,祂是一个完美的人形式的人(路加福音24:39; 约翰福音20:20–28);然而,祂又消失不见了,因为当他们看见祂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但当祂消失不见时,他们的灵眼被关闭了。人就拥有这种视觉,我从大量经历清楚知道这一点,因为我在天堂里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通过这种视觉看到的;那时我处于类似看不见他们时所处的那种清醒状态。但如今主很少向任何人打开这种视觉,其原因有很多。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