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9.启8:13.“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主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光照天堂里的所有人。这从“观看,听见”、“天使”、“飞”和“在天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观看,听见”是指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主,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自己(可参看AE 130, 200, 302节),在此是指在显明就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言,处于末期的教会是何品质的主;“飞”是指光照并赐予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天中间”是指在整个天堂,或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而表示全部(参看AE 213节)。由此可见,“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对天堂里的所有人的光照。之所以表示在处于末期的教会状态上的光照,是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观看,听见”表示打开理解力去感知,因为“观看”表示理解,“听见”表示感知。“观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参看AE 260节);“听见”表示感知(AE 14, 108节)。
“飞”当论及主时,表示光照,因为“飞”论及理解力,以及它的视野在周围的延伸;因此,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当论及主时,“飞”表示全在(可参看AE 282节);因此,它也表示光照,因为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在诗篇,“飞”所表相同: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飞”和“载在风的翅膀上”具有相同的含义;但“骑”在此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此处“基路伯”所表示的至内层天堂;“飞”也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中间天堂;而“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赐予理解,并光照终端天堂。“骑”表示赐予理解(参看AE 355c, 364b节);“基路伯”表示至内层天堂(AE 313a, 322, 362, 462节)。“飞”表示光照中间天堂,因为该天堂是属灵天堂;在圣言中,属灵事物由各种鸟,以及它们的翅膀和飞行来表示。“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光照终端天堂,因为“翅膀”是为了飞行,在此表示光照,“风”表示该天堂的属灵之物。因此,这一切事物描述了主在众天堂的全在,因而也表示对理解力的光照,因为如前所述,主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有光照。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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