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真实的基督教 #503

503.对此,我补充

503.对此,我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听说召开了一次集会,要讨论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次集会发生在灵界。出席的有来自各个地区或方位的学者,他们在以前所生活的世界上曾思考过这个主题,也有许多人参加过尼西亚议会前后大大小小的议会。他们聚集在一种圆形圣殿中,就像在罗马被称为万神殿的圣殿,万神殿以前被奉献用来敬拜所有的神,但后来根据教皇的法令,它专用于敬拜所有神圣的殉道者。在这座圣殿中,沿着墙壁似乎有祭坛,而每个祭坛旁边都有低矮的长凳,会众坐在这些长凳上,胳膊肘靠在祭坛上,就像靠在许多桌子上一样。他们没有指定会议主席来担任他们的领导人;相反,每个人在欲望的促使下,或当感受到冲动时,都会冲到他们中间,倾吐心里的东西,发表自己的意见。令我惊讶的是,集会的所有成员都充满了证据,证明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并嘲笑在这些事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观念。

所有人一聚齐,其中一个人就突然冲到中间,大声发表他的以下意见:“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变成盐柱的罗得的妻子更多。人若拥有比这更多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肯定会凭自己将我们教会的信仰硬性归于自己,这信仰就是,父神出于祂的整个自由和美意在祂愿意的时候将信仰白白地赐给祂所愿意的人。如果人能出于任何自由或美意将这信仰硬性归于自己,那么对神来说,这美意和白白的恩典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的信仰,这颗在我们面前日夜闪耀的星星,会像流星一样在空中消散。”

在他之后,另一个人从长凳上跳起来说:“人在属灵事物上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并不比一个动物,甚到一条狗更多;因为他若拥有,就会凭自己行善;而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来自神,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在他之后,又有一个人从座位上跳起来,在会众中间提高嗓门说:“人在属灵事物上,甚至在对它们的辨别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像猫头鹰在白天看不见,或仍藏在蛋壳里的小鸡看不见一样。在这些事上,他和鼹鼠一样完全是瞎的;因为他若目光锐利,清晰地感知到信仰、救赎和永生的事,就会以为他能重生并拯救自己,甚至试图这样做,从而通过累加功德,或不断将功德归于自己而亵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然后,另一个人冲到中间,发表了这样的观点:“人若以为自亚当堕落后,自己能意愿或理解任何属灵事物,就是疯狂的,并变成一个疯子,因为这时,他会以为自己是一个小神或一种神明,凭自己的权利分享神性能力。”

紧随其后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地冲到中间,腋下夹着一本名为《协和信条》的书;如他所说的,福音派现在对着这本书的正统观念发誓。他打开这本书,从中读了以下摘录:“人对着良善完全败坏和死亡了;因此,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丝属灵力量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做好准备,或在被提供时理解它,或从自己那里并凭自己能接受它,或在属灵事物上能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凭自己为他的归依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做出任何贡献。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或像没有生命的木头或石头,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些段落出现出现在我的版本中(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挤在一起,一起喊道:“这真是正统。”

我站在旁边。专心听着所说的这一切;我的灵在我里面燃烧,我大声问道:“如果你们在属灵事物上把人变成一根盐柱,一个动物,又瞎眼又疯狂,那么你们的神学是什么?神学的一切教导,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都是属灵的吗?”对此,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在我们整个神学体系中,没有理性所理解的任何属灵事物。它里面唯一属灵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信仰;但我们已经小心地严格关闭了这一点,以防止有人调查它;我们特别注意,不让一丝灵性之光或属灵之光从中逃脱出来,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此外,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或选择对这种信仰没有一丁点贡献。我们还将仁爱从一切属灵事物中完全移除,把它变成纯道德的,对十诫也是如此。关于称义、罪的赦免、重生、从而救赎,我们不教导任何属灵事物;我们说,信仰产生这些作为;但至于如何产生的,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用悔罪来代替悔改,为了避免这悔罪被认为是属灵的,我们把它从信仰中完全移除了,甚至(它与信仰)没有任何最微小的接触。关于救赎,我们只采用纯属世观念,即:父神把整个人类都包括在诅咒的宣判中,祂的儿子把这个诅咒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打动祂的父亲感到怜悯;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观念,你在其中找不到任何属灵之物,只会发现属世之物。”

对此,我之前的愤慨仍在持续,我说:“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不就成了动物吗?不正是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把他提升到野兽之上吗?没有它,教会不就是一张丰满的黑脸,只有眼睛露出一点白吗?没有它,圣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空书吗?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人要爱神、爱邻,也要相信,再者,人在他的爱和信的层次上拥有生命和救赎更常被宣布和吩咐的呢?每个人都有能力理解并实行在圣言和十诫中所吩咐的事。除非神赋予人们做这些事的能力,否则祂怎么能命令并吩咐人们去做它们呢?

“告诉任何心智没有被神学问题上的谬误堵塞的乡下人,他在信仰和仁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问题上,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没有能力理解和意愿,甚至没有能力适用于它们,并适合接受它们。难道他不会由衷地嘲笑你,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更疯狂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什么要麻烦牧师,费心听他的讲道呢?教堂和马厩有什么区别?敬拜和犁地有何不同?说这种话真是疯了!愚蠢至极。谁会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神已经赋予人凭自己行善,以及相信的能力。’”听到这些话,他们都惊呼道:“我们出于正统以正统的方式说话;但你却出于乡下人的观念以乡下人的方式说话。”于是,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为避免这闪电烧灭他们,他们成群结队地冲出去,各自逃回了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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