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6a.“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这一切事物都被改变成了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这从“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黑暗”是指虚假,因此“黑暗了”表示被改变成虚假。它之所以表示被改变成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是因为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日头”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星辰”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此,“日头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爱之良善被改变成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良善被改变成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月亮”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则被改变成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也就是虚假之邪恶。虚假之邪恶是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从教义的虚假发出,而邪恶之虚假是生活的邪恶,教义的虚假从生活的邪恶发出。
黑暗之所以表示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正如黑暗是光的对立面。此外,当一个人没有生命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时,死荫或说死亡的阴影就在他里面,这就是虚假。因为人出于他的自我而处于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且只有通过教会的真理才能远离它们;因此,哪里没有真理,哪里就有邪恶之虚假。人只有通过真理才能远离邪恶,被洁净和改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节)。
在圣言中,“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1)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黑暗了”具有相同的含义,即:在教会的末期,邪恶之虚假将取代爱之良善,虚假之邪恶将取代信之真理。
在圣言中,提到日月黑暗或昏暗的其它地方也有类似含义,如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1, 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星收回其光辉。(约珥书3:14–15)
又:
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在祂面前,地震动,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2, 10)
福音书: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25)
这些话论及教会的末期,那时不再有任何属灵良善或真理,或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日月被遮蔽、昏暗,众星不发光”表示被称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改变成邪恶和虚假;“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表示那时随之而来的最后审判;由于当教会处于黑暗和幽暗时,这日就会到来,所以它也被称为“黑暗、幽冥或幽暗的日子”,以及“密云、乌黑的日子”,如在以下经文中。
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荒废凄凉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4–15)
以赛亚书:
那日,人若望地,看哪,只有黑暗与痛苦,光明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同一先知书:
他俯视大地,只见困苦、幽暗、困苦之乌暗,他被幽暗驱赶。(以赛亚书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造成黑暗,你们的脚在昏暗山上绊跌之先,当将荣耀归给祂;那时,你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变为死荫,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这些经文也论及教会的末期,那时主必降世,审判也要完成;由于那时将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只有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所以那日被称为“一个黑暗、幽冥或幽暗的日子”。
当主被钉十字架时,从第六时辰到第九时辰临到全地的黑暗(马太福音27:45; 马可福音15:33; 路加福音23:44–49)所表相同。“临到全地的黑暗”代表整个教会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以及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此外,三个时辰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因为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一切细节都包含天堂的奥秘或内层事物在里面,并表示属天的神性事物,或神性属天事物,这些事物只有通过内在的灵义才能显明。
526b.“黑暗”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以暗为光,以光为暗”表示称虚假为真理,称真理为虚假;显然,“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因为良善和邪恶首先被提及,因此随后真理和虚假被提及。
约翰福音:
光来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这就是审判。(约翰福音3:19)
此处主自称光,因为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由于黑暗反对光,所以“世人不爱光,倒爱的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邪恶之虚假。邪恶之虚假在此由“黑暗”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明显看出来。邪恶之虚假源于恶行,或生活的邪恶;因为正如良善与真理结合,邪恶则与虚假结合;这一个属于或来自那一个。
在以下约翰福音的经文中,“光”和“黑暗”具有相同的含义: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约翰福音1:4–5)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耶稣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在这些经文中,“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作为黑暗对立面的“光”表示神性真理。“光”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天堂,光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既然神性真理是天堂里的光,那么可知,邪恶之虚假,也就是地狱里的虚假,就是黑暗。这黑暗对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看来,的确不是黑暗,因为他们确实能看见彼此;但他们看见所凭借的光就像烧着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这光时,这光就变成一片漆黑。因此,他们所在的山洞和巢穴在天堂里的人看来,就像阴暗的洞穴。
由此可见,为何“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又为何主说: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诗篇:
仇敌追赶我的灵魂;将我的生命压倒在地,使我坐在黑暗之中,像世上的死人一样。(诗篇143:3)
追赶他灵魂的“仇敌”在灵义上表示邪恶;因此,“使我坐在黑暗之中”表示处于虚假。
以赛亚书:
公平远离我们,公义追不上我们;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以赛亚书59:9)
“公平远离我们”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公义追不上我们”表示没有生活的良善;“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表示期待真理,却见虚假;“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表示期待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却见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生活;“光明”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光”表示真理,真理是来自良善的光明;“幽暗”表示邪恶之虚假,“行走”表示生活。
路加福音:
但这是你们的时刻和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这话是主对大祭司,掌管圣殿的和长老们说的,他们在犹大的帮助下抓住了主。主将作这恶的权力称为“黑暗的权势”,因为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处于关于主的虚假和反对祂的邪恶之中;“黑暗”在此也表示地狱,因为这些邪恶之虚假就在那里。
同一福音书: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因此,如果你的眼睛了亮,全身就充满光明;如果你的眼睛坏了,你身体就充满黑暗。所以,你要注意,免得你里面的光黑暗了。因此,若是你全身充满光明,毫无黑暗,整个都必充满光明,如同灯明闪闪地给你光一样。(路加福音11:34–36; 马太福音6:22–23)
此处“眼睛”表示理解,纯眼或单眼表示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理解;但坏眼表示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理解;要么光明,要么黑暗的“身体”表示整个人。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这些话按系列的含义是,来自意愿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事实上,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是他自己的爱或情感;因此,他的性质完全就是他来自意愿的理解力的样子;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一切良善都属于意愿。事实上,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是一个有效原因的结果,有效原因是来自意愿的理解力;因此,这一个的品质取决于那一个的品质,因为每一个结果都从有效原因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所以,你要注意,免得你里面的光黑暗了”表示务必小心,免得真理一旦在理解力中被感知到,并被接收到意愿中,就变成虚假,这种事是出于邪恶,因为虚假由此变得更糟糕;故经上在刚才引用的马太福音的经文中说:
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3)
在以赛亚书,“黑暗”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迦勒底的女子啊,你要静坐,进入黑暗中,因你必不再称为列国之后。(以赛亚书47:5)
“迦勒底的女子”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因此“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邪恶之虚假也由临到埃及全地三天之久,而以色列人的住处却有光的“幽暗”(出埃及记10:21–23),以及创世记(15:17)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的“黑暗”来表示。
到目前为止,已经说明在圣言中,“黑暗”表示邪恶之虚假。“黑暗”也表示不属邪恶的虚假,就是诸如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宗教虚假,这些虚假由于他们对真理的无知而在他们中间;这些虚假也被称为“黑暗”,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这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亮他们。(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出现。(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拿出来给饥饿的人,使困苦的灵魂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出现在黑暗中,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同一先知书:
祂必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以赛亚书49:9)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卷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我要引瞎子行他们所不认识的道,在他们面前使黑暗变为光明,使弯曲变为平直。(以赛亚书42:1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必作我的光。(弥迦书7:8)
在这些经文中,“黑暗”表示无知的虚假,就是诸如以前存在,如今也存在于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这些虚假完全不同于邪恶之虚假,因为后者包含邪恶在里面,而前者包含良善在里面,它们以良善为目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虚假的人能在真理上被教导,并且当被教导时,他们也从心里接受真理,因为在他们虚假中的良善热爱真理,当听到真理时,也与它结合。邪恶之虚假则不然;这些虚假厌恶并弃绝一切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因而与邪恶不一致。
在圣言中,“黑暗”也表示由真理的缺乏导致的纯粹的无知(如大卫诗篇18:29; 诗篇139:11–12)。“黑暗”也表示属世之光,因为这光相比属灵之光,就像黑暗;因此,当天使俯视人的属世之光,就是诸如在人的属世认知里的那种光时,他们视之为黑暗,视它里面的事物如在黑暗之中;这光由创世记(1:2–5)中的“黑暗”来表示。由于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所以在圣言中,这字义也被称为“云”,与内在的灵义或内义相比,也被称为“黑暗”;内在的灵义或内义是天堂之光,被称为荣耀。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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