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提及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成为神圣神性事物的这个宗教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审判前,那些属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类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自行形成诸天堂,并千方百计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类东西,甚至像在世时那样堆满他们的库房。然而,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所虚构的诸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埃、灰烬,被东风吹走,如亵渎的灰尘那样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些事,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关于巴比伦毁灭的相关内容)一书中通过所见之物来描述的事。
由于天主教被推翻,他们被投入地狱,所以他们的状态如此悲惨,以至于他们不知道何为金、银、宝石和珍珠。这是因为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对它们的认知。由于他们不再有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对它们的认知,取而代之的是邪恶和虚假,以及对它们的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事物,只能拥有诸如与其状态相对应的东西,就是色彩丑陋的廉价材料,还有一些他们像以前对上述宝物那样心系的一些海贝。
要知道,灵界有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唯一不同的是:灵界万物皆为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在。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源自主出于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智慧之人拥有壮丽辉煌之物,而那些处于源自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也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被允许沉入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因此缘故,在灵界,只要进入某人的房间,谁都能知道他的品性。
由此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由于对应,“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参看211,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7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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