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767.启18:9.“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那些通过将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教会神圣事物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君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教阶中级别最高者,也就是所谓的权贵和大主教;11-16节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就是所谓的修道士;17-19节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表示那些捐献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君王”,他们表示教阶中级别最高者。“君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参看483, 704, 720, 737, 740节)。故此处“与淫妇行淫并一同奢华”的“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他们所歪曲和玷污的真理,就是主对保罗所说的话而享有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接下来会解释。“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134,632,635节);“一同奢华”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更为内在的悲伤。经上之所以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是出于统治被推翻的悲伤,“哀号”是出于对丧失财富的悲伤。由于这些人的悲伤比那些“地上的客商”更内在,故经上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高者的“地上的君王”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及表示教阶中级别低者的“地上的客商”则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发现其宗教的虚假,也就是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和玷污,沦为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766节)。从这些事,以及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766节)明显可知,“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利用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拥有更大统治权及其快乐的人,当发现这些事物沦为亵渎之物时所遭受的更内在的悲伤。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