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591.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人若利用这异端教义引导他人远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就会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拉拢到自己这一边,好叫他们同意并持守“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是指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是指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众民哪,你们要听,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诗篇:
神离弃祂在世人中间居住的帐棚,又将祂的力量交与掳掠。(诗篇78:60, 61)
耶利米书:
风必吞吃你所有的牧人,你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申命记: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而醉,因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以赛亚书:
他们弯腰俯伏,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 2)
又:
耶和华差遣我去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被囚的、瞎眼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19)
又: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诗篇:
你升上了高处,掳掠了被掳的。(诗篇68:18)
以赛亚书:
义人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的猎物,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 25)
又:
耶路撒冷啊,抖去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儿哪,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 47; 50:33, 34; 以西结书6:1-10; 12:1-12; 俄巴底亚书1:11; 诗篇14:7; 耶利米书50:33-34; 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中被他们的仇敌掳去的,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掳掠或被掳,如别的地方所讨论的。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因你立约的血,我将被囚的人从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以赛亚书:
被囚的必被聚集在坑中,被关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又:
他使世界如同旷野,不为被囚的人打开房屋。(以赛亚书14:17)
马太福音: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我。(马太福音25:36,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亚伯拉罕的这个女儿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该在安息日解开这捆绑吗?(路加福音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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