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456.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像前者那样在灵性上因幻想的推理、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望而死亡,然而还是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仰之首的人。“其余的人”是指那些虽不像前者,然而仍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条之首的人;“未曾被杀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在灵性上如此死亡的人;他们所陷入的“这些灾”是指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这二者而来的对邪恶与虚假的欲望;这三者以“火”、“烟”和“硫磺”来表示,如前所述(452,453节)。从下文可以看出,这就是“灾”的含义。
不过,有必要先说说这类人:我蒙恩得以看到他们,并与其交谈。他们住在朝西的北部区域,其中有些人所住的小屋有屋顶,有些人则连屋顶也没有。他们的床是用芦苇编的,衣服是山羊毛的。在从天堂所流入的光中,他们的脸显得很苍白,也很愚钝。原因在于,对于宗教,除了有一位神,有三个位格,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受难,他们凭唯信而得救、在殿里敬拜、定期祷告之外,他们再也不知道别的了。至于其它与宗教及其教义有关的事,他们则一概不予理睬;因为世俗和肉体的事务塞满并窒息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对其它事充耳不闻。他们当中有很多是长老,我问他们:“当你们在圣言中读到关于行为、爱与仁、果子、生活的戒律、悔改,简言之,就是要行出来的事时,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的确读到这些内容,因而看过它们,但也没有看见,因为他们的心思都在唯信上,因而以为所有这些都是信,没有想到它们是信的效果。这种无知和愚蠢就盛行在那些信奉唯信,使它成为其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当中,这一事实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灾”(plague,或译为伤痕、瘟疫、灾殃、祸等)是指属灵的灾,人的灵或灵魂便因这属灵的灾而死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深重;我必使你痊愈,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30:12, 14, 17)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都要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我又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大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启示录15:1,6)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沉重的百姓;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鞭痕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4, 6)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伤痕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申命记28:59;耶利米书49:17;撒迦利亚书14:12, 15;路加福音7:21;启示录1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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