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揭秘启示录 #435

435.“牙齿像狮子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对他们来说,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看似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 “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对此,参看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类,一类属于意愿,另一类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434节);认知或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通过确认而陷入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以致他们不可能被征服;因此,表示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这些感官事物若脱离心智的内层,就会陷入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掉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有一民族上来侵犯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如狮子的牙齿,它有母狮的大牙。(约珥书1:6)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者的牙齿。(诗篇3:7)
兽从海中上来,甚是可怕,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7)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对一切事都推理和争论事情是否如此;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磨牙声,其本身乃是真理和虚假的冲突,故明显可知“磨牙”(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路加福音13:28)是什么意思;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知道“咬牙切齿”(约伯记16:9;诗篇35:15-16; 37:12; 112:10;弥迦书3:5;耶利米哀歌2:16)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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