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38.“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表那自有并且自初至终独一者,万物皆来自祂,因而表那为爱本身和独一的爱,智慧本身和独一智慧,生命本身和祂自己里面的独一生命,因而为创造者本身和独一创造者,救主和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者,因此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者。唯独祂是无限和永恒,是耶和华;祂就是主。所有这些事物,以及更多无限事物都包含在这些话里(参看13, 29节)。前面说过,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所有音节或字母都表示事物;他们的言语和写作由此存在,因此主以“阿拉法和俄梅戛”来描述祂的神性和无限,以此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由于在灵界、因而天使的语言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一个事物,故大卫根据字母表上的字母,按照从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Aleph)到最后一个字母(Thau)的次序写了诗篇第119篇,这从那里的几节经文的起始字母明显看出来;诗篇第111篇也一样,只是不那么明显。因同样的缘故,亚伯兰被赐名亚伯拉罕,撒莱被赐名撒拉;这样做是为了在天堂,亚伯拉罕和撒拉不要被理解为人物,而被理解为神性。因为字母“H”只是一个送气音,含有无限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文(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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