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204.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亵渎和随之与主的分离。“从我口中吐出去”表示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丧失了人类的生命,那里只有幻想或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由于这时人无法做好准备,以便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所以他的整个理性生命都被摧毁了,只剩下生命的终端,而当与生命的内层分离时,这生命的终端只是幻想或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详情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这本书足以让人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吐出去”,因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所有东西都在胃里经过准备后,要么变成血肉,要么变成粪尿,后者与地狱相对应,而前者与天堂相对应。但从胃里吐出来的东西,是那些还没有分离,而是仍混在一起的东西。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提到“呕吐”和“呕吐物”;哈巴谷书:
喝酒,并喝醉,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荣耀。(哈巴谷书2:15-16)
耶利米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拍手。(耶利米书48:26)
以赛亚书: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27; 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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