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VII.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因此,与主的结合通过圣餐实现
725.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那些处于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配得上靠近圣餐;主的同在通过信之真理实现,而与主的结合通过仁之良善和信仰实现。由此可知,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与主结合;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宣称,这一切发生在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身上: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祂还在约翰福音的其它地方教导说,这就是与祂的结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启示录3:20)
与主的结合不就是在那些在祂身体里面的人当中吗?那些信祂,遵行祂旨意的人构成祂的身体。祂的旨意就是照着信之真理行使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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