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1

521.“就有许多人

521.“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所有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被圣言的真理所变成的虚假毁灭了。这从“许多人”、“死”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许多人”是指所有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死”是指在属灵生命上灭亡,也指受到诅咒(对此,参看AE 78, 186, 383, 487节);“水”是指虚假,在此是指邪恶之虚假,因为它们变为苦艾。事实上,人通过真理获得一切属灵生命,在圣言中,属灵生命被称为“生命”和“永生”;人通过邪恶之虚假,尤其通过他将圣言的真理变成的邪恶之虚假而获得一切属灵的死亡,属灵的死亡就是诅咒。这清楚表明,“就有许多人死于变为苦艾的水”是什么意思。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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