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39.“主神,全能者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良善。这从“全能”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是指从祂自己而是、存在、能或拥有能力和存活(参看AE 43, 689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因为它们在祂里面,故经上说“主神”;由于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主神,全能者啊。”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可参看AE 685节),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E 24, 220a, 688节)。
(续)
众所周知,人的内在必须先洁净,然后他所行的良善才能成为良善;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只有当人照着十诫停止邪恶时,他的内在才得以洁净。只要人不停止这些邪恶,不如罪一样避开并厌恶它们,它们就构成他的内在,就像夹在中间的一层面纱或遮盖物;这在天堂看起来就像遮蔽太阳、遮挡阳光的日食,也像沥青或黑水的源泉,从中只能发出不洁之物。从这内在发出,在世人面前看似良善之物不是良善,因为它被邪恶从里面玷污了;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的假冒的良善。这良善是来自人的良善,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当邪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在良善能成为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所以十诫是圣言的首要内容;事实上,在摩西和众先知写圣言之前,它们就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了。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不是必须实行的良善,而是必须避开的邪恶。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诫命在众教会首先被教导;因为它们被教导给男孩和女孩,好叫人可以通过它们开始他的基督徒生活,而且在成长的过程中决不忘记它们;尽管他如此行。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我的灵魂恨恶你们的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9)
“祭物”、“素祭”、“香品”、“月朔”和“节期”,以及“祈祷”表示敬拜的一切。“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表示这些完全是邪恶的,甚至是可憎的,除非内层从邪恶中洁净。接下来的话表示,然后,它们就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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