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0.这从“七星”、“天使”和“七个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来自主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72节);“天使”是指在众天堂,那些处于与教会里的世人相对应的相似良善和真理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参看AE 20节)。将这些考虑综合起来作为一个结论可知,“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表示所有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天使”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与教会里的世人相对应的相似良善和真理的人,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各个社群,这些社群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排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社群对应于世上那些处于相似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之人。所有这些社群都被称为“天使”,每个社群都被称为一位“天使”;当从远处观看时,并且当如此呈现以至于看似一个人时,一个社群看上去就如同一位天使(参看《天堂与地狱》,62, 68–72节)。
此外,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有一个完整的对应;通过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与教会合而为一。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七个教会的天使”,以及下一章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什么,那里说写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士每拿教会的天使”、“别迦摩教会的天使”、“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撒狄教会的天使”、“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和“老底嘉教会的天使”。很明显,这不是在吩咐写给天使,而是写给教会,因而写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这种良善和真理,并以每个教会来描述的人(关于他们,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论述)。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只表示来自主、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说明;同时读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关于天堂和天使社群的说明,因为没有来自这个源头的关于这些事物的知识,下文论到天使的话很少被理解;事实上,理解力若要被光照,知识必须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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