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诠释启示录 #4

诠释4.启1:1

诠  释

4.启1:1–3.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5节);“就是神赐给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6节);“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7节);“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8—9节);“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10节);“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的理解力被光照(11节);“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12节);“读的人”表示他们拥有感知(13节);“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表示他们照着天堂的教义生活(14节);“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之快乐如此行(15节);“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内层状态是这样(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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