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诠释启示录 #24

24.“和七灵”表示

24.“和七灵”表示天堂里的神性。这从“七”和“灵”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完全,因而是指所有,论及从主发出的神圣神性事物(参看AE 20节);“灵”是指那些组成天堂的人。他们都被称为神的灵,因为神的灵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节);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形成并创造天使,从而照着他接受的质和量而使他成为他所是的样子(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由此明显可知,“七灵”(下文将详述)不是指七个灵,而是指所有在天堂里的人,正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教会的人一样(参看AE 20节)。当明白了这些事时,一个奥秘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在圣言中,“耶和华神”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存在,“神”是指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神”所指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在许多人里面;因此,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埃洛希姆(Elohim,又译为以利、耶洛因、伊罗兴,表达“神”的概念,有“神们”的意思);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们被称为神,不是说他们是神,而是因为“神”表示他们里面的主之神性。在圣言中,主凭存在或本质被称为耶和华,凭显现或实存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300, 3910, 6905节);神性存在是神性良善,神性显现是神性真理(AC 3061, 6280, 6880, 6905, 10579节);一般来说,良善是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显现(5002节);天使凭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在天堂,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用一个短语来称呼,就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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