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21.“亚细亚的”表示那些处于聪明之光的人。这仅从诸如天使关于这个地球的各个地区所拥有的属灵观念就能看出来。当提到亚细亚,即亚洲时,天使感知到南方;当提到欧洲时,他们感知到北方;当提到非洲时,他们感知到东方;由于“南方”表示聪明的清晰之光,所以“亚细亚或亚洲”表示这光。每当我处于属灵观念,并且想到亚细亚,即亚洲时,这种感知也被赋予我。这就是亚细亚,即亚洲的属灵观念,因为古时,教会就在那里,并且那时延伸到那里的许多地区;因此,那些从那里进入天堂的人拥有聪明之光。这就是为何当想到亚细亚,即亚洲时,一种像是在天堂南方的光就会流入。在古代和上古时代,教会在亚细亚,即亚洲,并延伸到那里的许多国家(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7节所引用的《属天的奥秘》的内容);“南方”表示聪明之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然而,“亚细亚或亚洲”在此不是指亚洲的居民,而是指所有拥有聪明的属灵之光,或也可说,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拥有聪明的属灵之光;所有这样的人都构成主的教会。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外邦人当中,尽管具体地存在于认识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4, 2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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