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诠释启示录 #160

160.“那自称是先

160.“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这从“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知”是指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指真理的教义(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先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虚假的教义。此处“女先知”同样表示教导虚假的人,也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因此,经上补充说她“教导并引诱”,因为“教导”论及真理和虚假,“引诱”论及良善和邪恶;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参看AE 155节)。经上论到耶洗别说,她自称女先知;并不是说亚哈的妻子耶洗别自称女先知,经上这么说,是因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教导并引诱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每个人在独自思想时,都出于他自己的爱来思想,因而使自己充满虚假,这就是“教导并引诱”。关于耶洗别,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为巴力筑坛,又作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列王纪:

耶洗别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也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等)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 等)

又:

因此,以利亚预言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列王纪下9:10)

后来,按耶户的命令:

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2–34)

这一切都代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由此流出的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败坏。因为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以及预言部分,都代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亚哈所服侍,并为之筑坛的“巴力”,表示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的敬拜;他所造的“亚舍拉”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敬拜。“耶洗别杀耶和华的众先知”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毁灭;“她还想杀以利亚”表示消灭圣言的渴望,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她利用假见证从拿伯那里夺走的“葡萄园”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以利亚的预言,即狗要吃她,表示不洁和亵渎。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表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之人的命运;从那里的细节的内义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由此可见,那自称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不是指其他耶洗别,而是指圣言所说的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经上用她来描述那些沉浸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的一切虚假教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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