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9.“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其生活的良善会受到来自地狱的邪恶侵扰。这就是被魔鬼“下在监里”的含义,因为“魔鬼”是指那些处于邪恶之人所在的地狱,抽象而言,是指在其中并由此而来的邪恶(97节)。“下在监里”是指受到侵扰,因为那些被出于地狱的邪恶侵扰之人犹如囚在监里,他们在意愿良善时,只能思想邪恶。冲突和内心的焦虑由此产生,使其难以自拔,如同被锁链捆绑的人。原因在于,其良善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就不是良善,并且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邪恶就在其中;因此这就是侵扰之物。
不过,这种侵扰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在人死后发生。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侵扰的情形,听到他们哀告说,他们曾经行善,如今也愿意行善,却由于周围的邪恶而无能为力。然而,他们受侵扰的方式不尽相同,照其确认虚假的程度,有的更为严重,故经上说:“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确认虚假是有害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一书。
圣言中,“被囚的”和此处“下在监里”的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7; 49:8-9)
耶和华差遣我向被囚的宣告自由,向被捆绑的宣告释放。(以赛亚书61:1)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 (撒迦利亚书9:11)
神领被囚的出来。(诗篇68:6)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为死亡之子开门。(诗篇102:20)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诗篇146:7)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被囚的”不是指世上被囚的人,而是指被地狱,因而邪恶与虚假所囚的人。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含义: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43)
由于主将那些尽管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在生活上仍处于良善的人“领出监牢”,或从侵扰中解救出来,所以祂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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