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7.“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因为他们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之所以称为“会堂”,是因为所提及的是犹太人。犹太人在会堂施行教导,故“会堂”表示教义。“撒但”表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地狱,故它被称为“撒但会堂”。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被称为“魔鬼”的地狱是指诸如处于邪恶的人,确切地说,是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被称为“撒但”的地狱则指诸如处于虚假的人,确切地说,是以自己的才华为骄傲的人。地狱之所以被称为“魔鬼”和“撒但”,是因为凡在地狱者皆被称为魔鬼和撒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乃是撒但会堂的人”表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
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而这种人只知道自己处于良善,其虚假就是真理,故有必要对其加以说明。一切敬拜的良善皆由真理形成,一切真理皆通过良善形成,故良善若没有真理,就不是良善;真理若没有良善,也不是真理;诚然,从外在形式上看,它们似乎是良善与真理,其实并不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人里面的教会与天堂就出于该婚姻。因此,
如果虚假取代了真理,那么人就会行虚假的良善,这良善并非良善,因为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与生俱来的属世之善。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若处于这一虚假:他自以为凭自己行善,因为他有行善的能力,那么他的良善就不是良善,因为是他自己,而不是主在这良善中。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能行出本为良善的良善,而无需知道自己里面的邪恶,因而无需悔改,那么尽管他看似行善,然而并未行善,因为若不悔改,人便处于邪恶。若人处于“良善使他从邪恶中洁净”这一虚假,却对他所处的邪恶一无所知,那么他就只能行出伪善,这种善从内被他的邪恶所玷污。若人处于这一虚假:多神是存在的,并对此加以确认,那么他所行的良善是分裂的,分裂的良善不是良善。若人处于这一虚假:他相信主人身中的神性,不像身体中的灵魂,那么他就无法通过主行善,非出于主的良善并不是良善,因为这与主所说的这些话相悖:
人若不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就不能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枯枝被丢出去,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等)
因为良善从真理得其品质,真理从良善得其存在或本质。
谁不知道,若无教义,教会不成教会?因为教义教导人如何思想神并通过神思想,以及人如何通过并依靠神行事。所以教义必须出于真理,照真理行事就被称为良善;由此可知,照虚假行事并非良善。有人以为人所行的良善里面没有任何出于真理或虚假的东西,然而良善的品质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它们像爱与智慧,也像爱与愚蠢那样结合起来;智者之爱行良善,而愚者之爱所行的,外在看似良善,内在与良善完全不同。因此,智者之善犹如精金,愚者之善犹如包裹污垢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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