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934

934.“果子”表示

934.“果子”表示人出于爱或仁所行的良善,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通过圣言来证实;事实上,读者也不会将圣言中的“果子”理解成别的。“果子”之所以表示爱或仁的良善,是因为人好比一棵树,也被称作“树”(89, 400节)。“果子”表示爱或仁的良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好行为”或“善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 3:10;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从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凡不结果子的枝子,都要剪去,凡结果子的,修理干净,叫它结果子更多;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2-8)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耶稣对门徒说,是我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去结果子,你们的果子要常存。(约翰福音15:16)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加福音13:6-9)
有一个做家主的人把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来收它的果子;但他们却杀了所差给他们的仆人,最后杀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其他人。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33-35, 38-39, 41, 43)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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