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24.启21:26.“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表那些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并出于确认,因而也出于虚假作恶的人无一被接进主的新教会。“不得进”表示不被接纳,如前所述。“不洁净的”表示属灵的淫乱,也就是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702, 728节),这就是不洁和不纯本身;因为圣言是洁净和纯洁本身,当被败坏时,就被邪恶与虚假玷污。通奸和行淫对应于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632节)。“行可憎与虚谎之事”表示行恶,因而行虚假。“可憎之事”表示各种邪恶,尤其十诫所提到的那些邪恶(891节);“虚谎”表示各种虚假,在此表示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本身就是邪恶,因而表示确认邪恶的虚假,它们与确认的邪恶是一样的。
“虚谎”之所以表示教义的虚假,是因为属灵的谎言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行虚谎之事”表示照着教义的虚假生活。在圣言中,“虚谎”(lie或译为谎言、说谎、谎诈、虚妄等)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与死亡立约,在阴间见异象;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他们各人欺哄自己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看哪!那些以虚妄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以谎言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耶利米书23:32)
卜士所见的是虚谎,所说的是幻梦。(撒迦利亚书10:2)
他们所见的尽是空虚,是谎诈的占卜;因你们说的是虚假,见的是谎诈,所以,看哪,我就与你们反对。我的手必攻击说谎言的先知。(以西结书13:6-9; 21:29)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劫掠。(那鸿书3:1)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他们犯奸淫,行在虚谎中。(耶利米书23:14)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以色列,他们行事虚谎。(何西阿书7:1)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44)
此处“谎”也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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