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921.“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归与那城”表所有处于源自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具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首先提到的“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如前一节所述。“必将荣耀、尊贵归与那城”,即归与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具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主。“必将荣耀、尊贵归与”表示这些事(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249节)。“列族”和“君王”与前面(483节)所论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它们也有反面意义。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它们被称为“列族(即诸民族)和君王(或译为王)”,正如它们在以下经文被称为“民族(或译为众族、列族)和人民(或译为百姓,万民,列民,众民等)”一样:
众王都要叩拜祂,众族都要侍奉祂。(诗篇72:11)
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在你右手边的主在祂发烈怒的日子,必打伤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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