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538.“七头”表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头”表示智慧与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不过,此处“七头”因是龙的,故严格来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因为“七”论及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事物(10节);所以接下来经上说,只见他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冠冕”表示圣言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头”(经上或译为首领)表示智慧与聪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赠给你们智慧聪明人,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申命记1:13)
耶和华封闭你们的眼,就是先知,蒙盖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尼布甲尼撒所梦之像的精金头(但以理书2:32)无非表示最初时代(即黄金时代)的智慧,就在上古教会之人当中。“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诗篇:神打破仇敌的头,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发顶冠。(诗篇68:21)
要被践踏的“蛇头”(创世记3:15)并非表示别的;还有“痛击众国的头”(诗篇110:6,7);以及当他们因行事疯狂、不明智而蒙羞或痛苦时,“撒灰在头上”、“光秃着头”、“双手抱头”(以赛亚书7:20;15:2;以西结书7:18;27:30;耶利米书2:37; 14:3,4;耶利米哀歌2:10;撒母耳记下13:19)也并非表示别的。但在启示录后面的经文(13:1,3;17:3,7,9)中,“七头”也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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