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505

505.启11:9.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当等到现教会结束,新教会开始,所有那些因唯信已经并将要陷入教义的虚假,由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和遵行十诫的行为的承认之时。“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示属改革宗的所有因唯信已经陷入并将要陷入教义的虚假,由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各人民”表示那些陷入教义的虚假之人(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与邪恶(349节);“各方言”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已经并将要如此的所有和每个人,因而表示那些在大城里的人,以及那些此后从世上来到这里的像他们那样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上述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看”是指着他们的尸首说的,“听”是指着这两大基本要素说的;“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些含义综合成一个意思,明显可知这些话,即“从各人民、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就表示上述这类事。“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一个开始。“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的“六天”表示完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数字的两倍或一半具有相同的含义。
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跑向以利三次,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让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耶稣告诉彼得,说彼得要三次不认祂。(马太福音26:34)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不爱我?(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在鲸鱼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约翰福音2:19)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何西阿书6:2;出埃及记3:18; 10:22-23;19:1,11,15-16,18;利未记19:23-25;民数记19:11至末尾;31:19-24;申命记19:2-3;26:12;约书亚记1:11;3:2;撒母耳记上20:5,12,19-20,35-36,41;撒母耳记下24:11-13;但以理书10:1-3;马可福音12:2,4,6;路加福音20:12;13:32,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满和完整之物;不过“七”论及神圣事物,“三”论及非神圣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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