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41

41.“即以弗所、士

41.“即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尤其照着各自的接受状态。在灵义上,这七个名字表示接受主及其教会的各种状态,这一点可见于下文。因为约翰受主嘱托时处于属灵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凡以名字所提及的,无不表示某种事物或状态。因此,约翰所写的这些事不是真要寄给那些地方的任何教会,而是要告知教会的天使,就是那些乐意接受的人。整部圣言中的所有人名、地名无不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如那本书说明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什么;还有“以色列”和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表示什么;以及迦南的各个地方和那地邻近地区的地方表示什么;“埃及”、“叙利亚”、“亚述”和其它地方又表示什么等等。这七个名字也一样。不过,情愿停留于字义的人也无妨,因为字义同样有结合之效,只要知道天使将这些名字理解为教会的事物和状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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