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他们在主面前,照着在其教会中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并且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照着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也就是诫律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事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在他们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中赐下良善。“住在他们中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事奉”论及真理。这一奥秘如今要被揭示出来,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由此成就,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当中变成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接纳的性质,因此主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他们通过眼睛仰望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自这良善的真理,因此,真理通过结合变成良善的真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如同光从火发出,被他们以认知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践行真理时才会以意愿来接受。对那些在天上和地上接受它们的人来说,这就是从主而来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叫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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