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357.启7:7.“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情感,聪明便由此而来。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爱与仁慈;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行为中的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联合和结合。利未因联合而得名,在圣言中,表示通过爱结合。不过,此处“利未”表示对真理的爱或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因为他在西缅之后而来,在这个次序上形成中间的(the intermediate)。
由于利未代表这些事物,故这个支派受膏成为祭司(民数记3:1-51;申命记21:5等)。“利未支派”表示对真理的爱,也就是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本质之爱,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拣选了利未人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21:5)
“奉耶和华的名祝福”就是去教导,唯有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具有聪明的人才能施行教导。
利未人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命记33:8-11)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必坐下如熬炼和洁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玛拉基书3: 1-4)
“洁净利未人”就是洁净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情感通过聪明发旺,故:
利未的杖,就是上面写有亚伦名字的,开了花,结了杏仁。(民数记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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