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31.“全能者”表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权能,并藉着终从初管理一切事物的。既然万物皆来自主,从来自祂的最初被造,并且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此存在,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必是那全能者。可以设想一下万物所出的那一位;那一位的万物,就是按一定次序依赖那一位的万物,岂不像环环相扣的各个环节,或如依赖心脏的全身血管,或如依赖太阳的整个宇宙中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万物就是这样依赖于主,祂是灵界的太阳,一切本质、生命、能力皆来自祂。一言以蔽之,“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从初统管万有,这是以前从未揭示的奥秘,如今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圣爱与圣智》(221节)已有解释。众所周知,神性因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世人和天使的思想观念,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不能参透无限者。但是,为了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领悟,主乐意用这些话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含了天使和世人对于神所能思想的一切,无论以属灵的方式还是以属世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些事就是上面以普遍方式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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