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37.“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淫的人,我也要叫他们与她同受大苦难”表因此他们不得不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将受到虚假的严重。很快将看到,“床”表教义;“行淫”表对真理的歪曲(参看134, 136节);“苦难”表被虚假侵扰(33, 95, 101节);故“大苦难”表严重侵扰。“床”表教义,这是出于对应。因为心智停歇于其教义,正如身体停歇于床榻。“床”表各人要么从圣言,要么凭自己的聪明所获取的教义。心智停歇于教义,犹如安眠。在灵界,各人所卧之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事实上,每个人的床取决于其知识和聪明的品质。智者的床华美,愚者的床鄙陋,弄虚作假者的床则污秽。
在路加福音中,床就具有这种含义: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表两个人接受同一个教义,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吧;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起来。(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他的床行走”表默想教义,这句话在天堂就是如此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教义: 、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榻的边上。(阿摩司书3:12)
“躺卧在床角上”和“绣毯的边上”表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以西结书23:41;阿摩司书6:4;弥迦书2:1;诗篇4:4; 36:4; 41:3;约伯记7:13;利未记15:4-5),“床”、“榻”和“寝室”(bed chamber)有相同的含义。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故经上论到他说:
他靠着床头上屈身下拜。(创世记47:31)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教会的教义,所以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前头上方就有一人显现出来,躺卧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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